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要求,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产研院”)充分发挥广东省科学院研究平台和人才资源优势,聚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健康等重点领域,通过资助与孵化并举、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模式,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落地佛山产研院,全面加快国际科技创新孵化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于佛山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资助孵化业务管理办法》组织申报2025年佛山产研院资助孵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孵化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面向佛山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能促进佛山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居行业内先进水平,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二)项目的团队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核心成员,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实施项目育成孵化的研发水平、持续创新与组织管理能力。
(三)项目承载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60个月,且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持有项目承载公司货币出资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0%。
(四)对所引进项目从所处阶段分为概念验证、育成孵化两大类。对概念验证项目的资助孵化,旨在帮助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精进技术研发、进一步稳定生产工艺”,形成可行的商业逻辑,推动项目产业化;对具有良好产业化基础的项目开展育成孵化,通过资助孵化,实现项目产业化落地。
二、资助孵化标准
对通过决策审批同意资助孵化的项目,给与3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资金。对广东省科学院下属科研院所团队项目且科研院所为项目承载公司股东之一的项目提供科研配套资金。
纸质材料:打印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并连同附件一起胶装成册(装订要求见附件1的填写说明),交至佛山产研院资本运营部。
电子材料:提交申报材料word文档和pdf文档至zbyy@gdasfs.gd.cn。
相关信息将在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官方网站www.gdasfs.gd.cn、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E座2楼资本运营部。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2256073/18676083003(微信同号)
邮箱:zbyy@gdasfs.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