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金融引导撬动作用
助燃科技成果转化“新引擎”
——广东省科学院的探索与实践
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
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的有效供给,特别是在“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成果孵化期和突破核心攻关与“卡脖子”技术的重大战略产业培育期,迫切需要解决金融资本“不敢投、不愿投、不知往哪投”的问题。作为科研院所,如何发挥好科技金融引导撬动作用,为助燃科技成果转化“新引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做出应有贡献,是广东省科学院一直在探索与寻找的答案。
一
深刻认识和把握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内涵与规律,构建起省院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发挥助燃科技成果转化“新引擎”的积极作用
众所周知,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失败率、高回报的行为,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以及产业化应用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本要素投入。
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资本作为同土地、技术、劳动力同样重要的生产要素,能够以自身的力量驱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创新成于技术,始于资本。
科技金融作为一种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各类金融资本服务于科技创新活动,其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机制是全方位、多层次。
它不仅在于能凭借发达的金融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还能借助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和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筛选、发现、培育科技创新项目,分散并降低技术创新风险,进而优化创新配置效率。同时,资本又具有无限增值性、扩张性和逐利性,其逐利本性可能会导致经济失衡的不断加剧。
实践与经验表明,一些年轻的风险投资机构为了急于建立行业声誉和追求超额收益,并不能有效发挥资本“增值服务”效用1,也并不能真正地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资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内涵与行为规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重大问题的重要论述,积极用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类资本的资源配置属性,为服务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发挥好科技金融的积极作用。
作为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一支重要战略科技力量,省科学院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广东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一个定位、三个目标”2,始终致力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以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为解决成果转化中“基础研究→开发→商业化→产业化”各环节的资金瓶颈问题,省科学院遵循梯次培育主线,构建起覆盖“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旨在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个性化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3。
譬如,积极加强与银行合作,为科创团队提供“科技贷”“投资与担保联动”等金融产品,着力破解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问题。为引导撬动各细分领域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流向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积极探索建立“科技+产业基金+VC、PE、风投”新机制,对有条件的院属参股、控股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改革,一定程度上缩短了科研成果“找资金”“找战略伙伴”时间。
以院士团队无人机遥感网技术依托佛山产研院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科云图”为例,2021年入选广州独角兽企业,成为国内领先的无人机遥感网运营商,完成A轮融资,估值5亿元。未来,省科学也将为做强做优院属控股参股企业,助推院所单位“硬科技”明星企业赴北交所、科创板上市缔造好“深水良港”的积极作用。
二
遵循科技创新与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拨投结合”的市场化支持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省院基金赋能区域科技自立自强的“双轮驱动”效能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技术外溢效应,单纯地依靠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生产扭曲、市场资源配置低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过程中,财政作为政府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引导、支持和激励等功能作用,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助推器。
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投入到研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和产业化阶段的资金占比应为1∶10∶100。目前,在我国特有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下,财政资金在整个链条上的分配比例仅为 1∶0.7∶100,对科技成果从研发部门到产业化之前的小试、中试及后续阶段,资金投入不足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断档现象。
科研院所作为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主体,应建立合乎科技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宜的支持机制,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赋能加力。
省科学院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秉承“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正式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政策理念4,坚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做法,建立“拨投结合”的市场化支持机制。
通过设立院发展种子基金,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用以保障院属科研单位自主研发、补充市场项目资金配套,为提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成果转化初期支持。
针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优秀创新项目与团队,探索实施前期省院发展基金进行科研项目立项给予资金支持,在项目进展到市场认可的“里程碑”阶段进行融资,将前期的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转化为股权投资,参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或退出,形成“拨投结合、先拨后投、适度收益、适时退出”的支持模式。
这既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创新项目和团队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保障创新团队在早期研发阶段的主导权,又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确定项目支持强度和获得研发成果的收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省财政资金与省院发展基金赋能区域科技自立自强的“双轮驱动”使用效能。
以广东粤科欣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例,它是由省科学院稀有金属研究所发光团队创办,采用“拨投结合”的市场化支持机制支持,致力于高稳定性超细稀土余辉发光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成果转化应用。目前吸引百余名人才到梅州创新创业,孵化企业产值超6000万元,成为面向全省推广道路安全应急管理的“梅州产品”。
根据国家权威机构2017-2021年统计数据,省科学院“四技”收入连年位居在粤研发机构榜首,在全国三千多家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中名列前茅,2021年“四技”收入8.5亿元,是重组之初的5倍。2021年创造社会经济效益超92亿元。
这不仅是省院奋力践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改革的价值与成效所在,也是为打通产学研金深度联结,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提供了可能的“省院路径”。
三
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不知道往哪投”困境,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
在国外,“从0到1”原始技术创新、高新技术育成孵化和技成果产业化,主要由天使投资或风险资本驱动、政府引导;在我国,主要由财政专项基金或以政府引导的形式支持引导,但事实证明效果并不佳。
究其原因,一方面,早期中小微科创企业技术门槛高、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存在高风险与不确定性,社会资本却往往追求高回报、低风险且偏成熟企业,两者在“风险收益”上存在一定冲突,因此社会资本不愿意“投早”“投小”。
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更依赖产权保护制度、诚信体系平台、相关融资机制的支持,但目前我国产权制度与融资体制尚未完善,因此社会资本对早期中小微科技企业“不敢投、不愿投、不知往哪投”。
然而,不难发现,“高风险”和“高回报”是科技成果转化与社会资本共生发展的一个硬币正反面问题,两者“对立统一”。“对立”之处在于,科技成果从实验室产生到转化应用之间具有高失败率、高风险,这与社会资本要求的“低风险”存在矛盾与冲突;“统一”之处在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后能够给社会资本等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溢价与高回报,这与社会资本追求的高回报内在资本属性高度吻合。
因此,如何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权等制度改革,处理好两者在“高风险”与“高回报”中的“对立统一”关系,无疑是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可行路径。
为解决好“高风险”与“高回报”的“对立统一”关系,打造创新所缺的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省科学院积极创新产权保护制度、诚信体系平台与融资体制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以“利益捆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的“院天使基金池引导+研发团队现金投入+技术经纪(经理)人持股跟投+合伙制天使基金池+社会风险投资加速”机制模式,发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
在原始创新前端环节,省科学院扎实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对科研人员实施“直接赋权”“过程赋权”“提前赋权”,规定科研人员从成果转让收入中可提取的比例不低于70%、上不封顶,远高于国家不低于50%的规定,激活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在成果转化中端环节,为破解“一方不懂经营、另一方不懂技术”困境,通过创设“科研团队控股+技术经纪(经理)人持股、跟投”等股权激励模式。这既激活技术经理(经纪)人主观能动性,又充分保障了科学家安心做科研,扩大了科技成果转化半径。
在成果转化中后端环节,为提升成果转化全方位支撑能力,降低单一项目投资带来的高风险,积极探索股权改造机制、交叉持股机制、持股跟投机制,联合各类投资共同投资到原始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以省科学院与佛山市政府共建的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司)为例,依托省科学院科创枢纽平台与体制机制优势,成立3年以来,聚焦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健康四大领域,孵化60家科技型企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家,累计孵化企业估值的总市值为7.63亿元,靶向吸引多家珠三角地区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
实践也表明,这一机制能有效防范和对冲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增值服务的错位、缺位,并降低由错位、缺位引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与非系统性风险,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社会资本“不愿投、不敢投、不知往哪投”的问题。这也是广东省科学院探索实现“从0到1,1到10,10到无穷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贡献了“省院智慧”与“省院力量”。
/本文作者/
廖兵
博士生导师、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
广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
张智颖
广东省科学院博士后
注释:
[1] “增值服务”效用是风险投资机构为科创项目与初创团队提供技术、管理、专业、财务、资本、政策各方各面的服务,并且这类服务能够提升企业的权益价值。
[2] “一个定位”即“聚焦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研究,兼顾重大技术应用的基础研究,满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发展定位;目标是实现“广东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产学研合作与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组织载体、创新驱动发展的枢纽型高端平台”。
[3]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创新特点决定了各阶段融资需求的差异,对科技金融不同类型、工具的需求具有差异性。
[4] 该理念由《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 号)首次提出,之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明确指出。
原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NTYwMjE4Ng==&mid=2247512374&idx=1&sn=592c66a0387d2f6943014ae3ace6339e&chksm=e87fced3df0847c562ded8e34a0fd6e1856331f985cb1d2bdff49c71f402dec1261146b58596&mpshare=1&scene=1&srcid=0805uKThwsmEkdnLkMPJolDY&sharer_sharetime=1659688895016&sharer_shareid=f69efb6a27b0fd369c86c841ece1f72c#rd
通讯员:宋世豪
审核:陈劲
批准:唐敏
发布:宋世豪
(综合管理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