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沈春蕾 朱汉斌
日期:2021/2/24
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专家在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研院调研。
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研院供图
今年1月,科技部等试点工作协调机制组成部门共同召开赋权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司长包献华要求各试点单位准确把握赋权试点内涵要求,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
此前,2020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10月,科技部印发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40家单位被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试点期3年。
近一年来,《中国科学报》持续关注赋权试点工作的最新进展,并走访了相关试点单位。2月22日,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工作的推进将赋予科研人员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从“有的转”到“转得好”
广东省科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家入选赋权试点的科研机构。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科学院组织召开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希望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以解决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痛点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颜国荣认为在此过程中需要思考几方面问题:“有的转、转得了、转得快、转得好。”
他解释道,“有的转”是科研机构首要考虑的问题。科技成果的产生需要有一支专注创新的人才队伍,人才是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源头问题解决后,还需要看科技成果是否具备转化条件,是否“转得了”,这需要技术和市场两方面来验证。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还要加快速度推进转化,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很快,需要“转得快”。但短平快的科技成果不能称为“转得好”,转化的成果还必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创新创业到创富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让科研人员多了一个目标。颜国荣表示,在此背景下,科研人员可能从立项起就开始思考能否把成果转化出去或者创办一家公司,这就给智力成果以资本化的激励,让科研人员更多关注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的赋权改革试点的意义之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从知识产权的权属分享机制上建立长效的激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热情,同时实现财富的创造,即创富。”颜国荣将其称为“三创”。
能否实现创富还需要由市场来决定。为此,广东省科学院围绕知识创造转移、技术育成孵化和产业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建设,聚焦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构造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探索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运用。
激励与约束并存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目的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引导社会效益实现最大化。然而,赋权改革也不是万能的。
“赋权改革不仅有激励,还有约束。”颜国荣坦言,赋权改革可以提升科研诚信,让科研人员更加自律,因为涉及到权利的分配,这需要从立项开始就明确团队成员及其贡献大小。“创新创业创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规范科研作风。”
广东省科学院希望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经理(经纪)人运营、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2018年成立的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产研院)已经迈出了先行先试的一步。佛山产研院是广东省科学院与佛山市政府共同发起建设的科技育成孵化产业基地,由一支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专业运营,将科研团队的利益通过商业模式的设计与市场、研究所和佛山产研院的发展捆绑到一起,共同高效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的促进创新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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